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已获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从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人员,准备回国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时可不受招收名额和设站学科限制。
4.我校培养的博士毕业生,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报名手续及程序
1.凡申请来我校做博士后者,应先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当向设站单位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2.申请者可根据博士后招收专业目录选择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联系交流意向,也可以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或博士后流动站所在部院系教学部门根据申请者要求联系合作导师。
3.申请者可在我校网站直接下载申请表格,或来电来函向我校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索要申请表格。同时准备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填表时自贴)。
4.我校每年9月份办理博士后入站手续。申请者领取表格后,应按要求尽快逐项填写(不留空格),最迟于每年8月底之前,将下列材料送(寄)至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1)博士后申请表(可打印或用碳素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重要之处不得涂改)一式5份,其中3份为原始签章; (2)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或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论文答辩决议书须盖相关部门公章。 (3)博士学位论文全文1份; (4)博士成绩单1份; (5)身份证复印件2份; (6)体格检查表一式两份; (7)政治审查表一式两份; (8)其他有关可证明本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9)国外的留学博士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5.申报材料齐全后,由学校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组织校内各接收单位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由政治部组织政审,然后统一报学校审批。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
1.博士后如系现役军人,其供给关系转入我校,在站工作期间职务(技术等级)、军衔(文职级)按规定正常调整。
2.从地方招收的博士后为国家正式职员干部,而不再是学生,在站工作期间暂不参军,出站后,如留校或分配到其它军队单位工作,可办理参军手续,并享受军队同职级干部待遇。
3.博士后在流动站工作期间,属从地方招入者在我校落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流动,落暂住户口。配偶如系国家正式职工(职员),由我校按借调人员安排适当工作,并按原工资等级标准发给工资、生活福利及奖金等,享受我校同类人员的待遇。
4.子女入托、入学问题,商当地教育部门按常住户口同样对待,予以解决。
5. 学校为博士后备有专用的两居室博士后公寓一套,并配有全套家俱、家电和校内电话。
6.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如能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较好地完成博士后研究课题,并取得较大成绩,可不受资历和名额限制,在离站前申请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报名时间:每年8月底之前
五、报名地点:学校办公楼五楼502房间
通迅地址:西安市长乐西路17号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邮 编:710032
联系人:景静姝
e-mail:jingshu@fmmu.edu.cn
电 话:029-83374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