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通过自学考试毕业的人数超过同期普通高校毕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980首次开考,广东省于1984年首次开考。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形式。经过20多年的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从单一的学历考试发展成为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教育考试制度。在其不断发展过程中,错失高考的学子们更是受益匪浅,2004年,全国自考毕业75.06万人,占高等教育14.90%。
目前,全国累计4300万人参加了自学考试,它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近625万本专科人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广泛分布在社会的各个行业、阶层和年龄段。他们多数都在各行业第一线或基层工作,成为了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人才,许多人还成为了经济建设中的骨干。不少还担任了重要的领导职务,或成为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自考生在自学考试期间有哪些手续需要到自考办相关部分办理呢?本文将为你一一解开!在办理接考、免考、转考、开具证明信、更改信息、补办准考证、毕业及论文申请等8项手续中,接考、免考、转考、开具证明信4项手续需要到北京市自考办办理,其他手续在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 免考是市自考办为方便考生制定的一系列有利学习的政策。如部分专业设选考课,考虑大龄考生英语学习的实际困难,对35岁以上的考生,可用选考课代替英语(二);考生还可用相应外语等级证书成绩替代有关英语课程成绩;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学自考可免考部分公共课等。但部分专业同时对学士学位申请有严格要求,考生在办理免考时要了解相关政策,衡量得失。
参加专接本及第二学历考试的考生要办理接考手续。其中,自考专、本科学习相同专业的考生可不用办理。转考包括转入和转出,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整个考籍的转入和转出,不能只转入或转出某一门或几门课程。开具证明,主要是为考生出具出国留学所需材料作证明,中国的自考学历目前已被世界上20余个国家承认,市自考办为考生出具有关成绩证明,证明考生已达到专、本科学历,或已取得哪些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便于考生申请到国外大学学习的机会。
更改信息、补办准考证、申请论文及办理毕业等手续,考生可直接到所报考区、县办理。更改基本信息时,首次注册的新生,持相关证件在规定到区县自考办更改即可;老考生则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贴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才能更改信息。补办准考证时,考生如在考前丢失,可先到区、县自考办补办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事后在规定时间持临时准考证补办正式准考证。申请毕业论文及办理毕业手续时,考生要根据市自考办规定提前准备有关材料,有些考生还要提供接考、免考证明,这些都要提前办妥,一旦错过办理时间,考生在论文申请或毕业都将随下期办理,相应时间及审核要求亦随下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