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顾问
 国外招聘
 医药资讯
     个人求职 企业招聘 首页 医药招聘 医疗招聘 医药考试 医药猎头 医学院校 全国
 ->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执业医师
卫生部印发《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发布时间: 2007-4-12 16:56:52

卫生部近日印发《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以加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持我国与国际化妆品标准的接轨。

此次修订了化妆品禁限用物质名单。一是根据欧盟《化妆品卫生规程》,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现共有禁用物质1286种。二是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纳入到规范的限用原料名单中;三是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中部分原料进行了调整,包括删除、增加和改变限用条件等。此次修订增加了几种新的禁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如部分抗生素的检测方法,4种去屑剂的检测方法(水杨酸、酮康唑、氯咪巴、吡啶酮乙醇胺)等。修订中增加了两种防晒化妆品UVA防晒效果评价方法,一种是人体法,一种是仪器法。另外,还增加了防晒产品防水功能的测定方法和标识要求。

卫生部2002年发布实施了《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内容包括化妆品禁限用物质名单、毒理学评价方法和理化、微生物检验方法等内容。随着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检验技术的不断提高,2002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技术内容上与欧盟、美国等地的管理要求存在明显差距,不能适应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不利于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关于我们 | 招聘指南 | 联系我们 | 收费标准 | OEM合作 | 广告代理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免责声明 | 帮助 | 网站建设
客服电话: 010-85769080/85762123/85762373     传真: 010-85762339     值班电话: 010-89907770
企业招聘 Email:hr@cnmedjob.com           个人求职 Email:club@cnmedjob.com
【网络实名】中国医药卫生人才网    【通用网址】中国医药卫生人才网
未经cnmedjob.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copyright 2006-2008 中国医药卫生人才网